其中過程性考核為20分,在七年級下學期至九年級上學期這四個學期中完成,由學生日常參與體育鍛煉情況(占4分)、《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》測試成績(占8分)、體育與健康課成績考核(占8分)三部分組成。七年級上學期作為過渡適應期不計成績。
現場測試為30分,在九年級下學期完成,由三類項目組成。
第一類為必測項目,占12分,包括男生1000米跑,女生800米跑;第二類為抽測項目,占10分,包括①50米跑;②立定跳遠;③1分鐘跳繩;④男生引體向上或擲實心球,女生仰臥起坐或擲實心球;第三類為選測項目,占8分,包括①足球運球繞桿;②籃球運球繞桿;③排球正面雙手墊球。
各市可根據當地情況增設難度相近的選考項目,報省教育廳批準后實施。